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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房地产经纪人《相关知识》复习要点(17)
发布时间:2011/8/18 16:16:5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建筑物折旧的概念和内容

  估价上的建筑物折旧与会计上的建筑物折旧,虽然都称为折旧并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因两者的内涵不同而有着本质的区别。估价上的建筑物折旧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而造成的建筑物价值损失,其数额为建筑物在估价时点时的市场价值与重新购建价格的差额,即

  建筑物折旧=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一建筑物市场价值

  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表示建筑物在全新状况下所具有的价值,将其减去建筑物折旧相当于进行减价调整,其所得的结果则表示建筑物在估价时点状况下所具有的价值。根据造成建筑物折旧的原因,可将建筑物折旧分为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三大类。

  (1)物质折旧:是指建筑物在实体上的老化、损坏所造成的建筑物价值损失。物质折旧可进一步从自然经过的老化、正常使用的磨损、意外破坏的损毁、延迟维修的损坏残存四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2)功能折旧:是指建筑物在功能上的相对缺乏、落后或过剩所造成的建筑物价值损失。

  (3)经济折旧:是指建筑物本身以外的各种不利因素所造成的建筑物价值损失。

  题目:某旧住宅,测算其重置价格为40万元,地面、门窗等破旧引起的物质折旧为1万元,因户型设计不好、没有独用厕所和共用电视天线等导致的功能折旧为6万元,由于位于城市衰落地区引起的经济折旧为3万元。该旧住宅的折旧总额为( ),现值为( )。
  A.10万、30万
  B.10万、20万
  C.9万、20万
  D.8万、20万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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