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财会金融 >> 资产评估师 >> 正文
2015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考试习题选71
发布时间:2011/8/23 19:24:38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361.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其权利归于消灭。下列有关票据权利消灭时效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A.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B.持票人对商业汇票的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1年
  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D.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362. 下列选项中,属于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的。
  A.背书日期
  B.付款日期
  C.保证日期
  D.出票日期
  363.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产生的后果是()。
  A.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B.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
  C.持票人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D.持票人必须要求出票人重新出票
  364. 关于汇票的承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B.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C.见票即付的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3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D.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付款人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的第4日为承兑日期
  365. 关于票据保证,下列说法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
  A.保证的当事人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
  B.被保证的汇票,如果没有注明,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C.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D.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NextPage]   361
  [答案] B
  [解析] 教材P440
  362中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汇票的记载事项。出票日期属于绝对应记载事项,而且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其他三项均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未记载的,视为汇票到期日前背书:付款日期未记载的,视为见票即付;保证日期未记载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P440
  363
  [答案] A
  [解析] 教材P442
  364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汇票的承兑。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P441、442
  365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票据保证。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P442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