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十五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一)本章重点注释
1、本章主要包括:
(1)动、植物油、脂,不论是否初榨、纯净、精制或用某些方法处理的(例如,硫化或氢化)。
(2)从油、脂所得的某些产品,特别是油、脂的分解产品(例如,粗甘油)。
2、注意本章油类产品的加工程度
初榨的豆油15071000
精制的豆油15079000
氢化的豆油15162000
氧化的豆油15180000
混合的豆油15179090
(二)本章容易混淆的货品:
未炼制的猪脂肪以及家禽脂肪归入0209
从乳中提取的黄油及其他油、脂归入0405
可可油、可可脂归入1804
从油类中提取的油膏应该归入4002
粗甘油归入1520;若纯度在95%以上则归入2905。
(二)典型考题:
1、未经过化学改性的精制豆油( ) (1999年试题)
答案: 1507.9000
2、精制的玉米油(2004年试题)
答案:23(1515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