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外贸 >> 报关员 >> 正文
2015报关员考点精讲: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
发布时间:2011/9/6 19:27:1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含义:商务部或会同总署制定“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并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目录商品进行 行政许可管理。 分为进口和出口许可证管理。主要针对限制进出口管理类。
  ★进出口许可证的签证机构
  商务部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并授权许可证局具体实施。
  许可证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为发证机构。原则上先申证后进出口。
  (一)★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
  1、2008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重点旧机电产品
  (1)消耗臭氧层物质。包括CFC-11、CFC-12(57个10位编码)。
  发证机构:各地外经贸委、商务厅签发。在京中央管理企业,由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2)旧机电。包括化工、水泥、金属冶炼、工程机械、造纸、电力电器、农业、纺织、印ⅰ⑹称芳庸ぁ⒋啊⑽睦嗷鳎?9个10位编码)。
  发证机构:由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2、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1)出口配额许可证。包括:玉米、大米、小麦、玉米粉、大米粉、小麦粉、棉花、锯材、蚕丝、煤碳、焦碳、原油、成品油、稀土、锑、钨、锌矿砂、锡、白银、铟、钼,以及对港澳的活牛、猪、鸡。
  (2)出口配额招标。包括:蔺草及制品、碳化硅、氟石块、滑石粉、轻(重)烧镁、矾土、甘草等。
  (3)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包括P60页。
  对港澳台出口天然砂行许可证管理,对其他国家禁止出口。标准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进出口许可证的申领程序(申请形式、申请材料)
  1、申请形式(全部是进出口前申请)
  书面(申请时同时提供下述2材料)或网上申请(领证时提供下列2材料)。
  2、申请材料
  (1)消耗臭氧层物质。
  先向发证机关申请,提交申请表,主管机关批准文件,合同正本复印件(代理协议)。年度内首次申请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个工作日内发证,10日内必发。
  (2)重点旧机电
  由最终使用的用户提出,具备翻新资格的企业申请。
  提交材料:用途说明、申请表,营业执照,制造年限证明,设备状况说明。翻新的需提供资质,船舶技术评定书。
  受理后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可延期至35日内。
  (三)★报关规范
  (四)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 进口许可证有效期12个月,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3月31日。
  出口许可证有效期6个月,当年有效,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2、进出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需提出申请,由原发证机构重新换发许可证。
  3、进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 、(原则上)“一批一证”。如需“非一批一证”,签注“非一批一证”字样,最多12次。使用时由海关签注、核减。
  4、进出口许可证如果是大宗、散装货物,短溢装数量不得超过5%;原油、成品油不得超过3%。
  “非一批一证”,逐批据实核减并签注许可证“海关验放签注兰”,最后一批时,允许短溢装为最后证余量的5%。(注:许可证的幅度,非合同幅度或信用证幅度),原油、成品油为3%。
  5、部分出口商品指定口岸管理
  (1)锑及制品:黄埔、北海、天津海关。
  (2)轻重烧镁:大连特办发证。大连、青岛、天津、长春、满洲里部分海关出口报关。
  (3)甘草:天津、上海、大连海关出口报关,制品:天津、上海海关。
  (4)蚕丝:上海、广洲、深圳、成都、重庆、青岛、天津、大连、昆明、梧州、杭州部分海关。
  (5)原木加工锯材复出口。
  黑龙江:大连、绥芬河;
  内蒙古:满洲里、二连浩物特、大连、天津、青岛;
  新疆:阿拉山口、天津、上海。
  福建:福州、厦门、莆田、漳州。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部分自由进口货物实行,无《自动出口许可证》)
  (一)★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商品范围
  1、 商品范围,实行三批目录管理
  (1)一般商品:肉鸡、植物油、烟草、二醋酸纤维丝束、铜精矿、煤、天然橡胶、废纸、废钢、铜;
  (2)机器产品;
  (3)重要工业品:铁矿砂、铝土矿、原油、成品油、氧化铝、化肥、钢材
  (二)★免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情形
  ①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复出口的料件 (原油、成品油必需)
  ② 外商投资额内生产自用或者作为投资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除外)
  ③ 进口的货样广告品、试验品,每批≤5000元人民币(免税免证,少的缘故,如实进口许可证管理范畴,则不免)
  ④ 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品(不在中国使用,免税免证)
  ⑤ 进入保税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的(视同境外,免税、免此证,进口许可证不免)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领程序(申请形式、申请材料)
  1、报关前向所在地提交申请。属于招标管理的,应依法招标。采用网上和书面申请。
  2、提交材料
  进口资质证书、备案登记文件、申请表、合同。
  网上申请:需先申请电子钥匙,然后上网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表和材料一并提交。
  10日内发证。1个月内未领证可撤销。
  (三)★报关规范
  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使用。
  2、原则上“一批一证”,部分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但累计使用不超过6次;但,同一合同项下可以申请多份许可证。
  3、装货物溢装在5%内部分免证验放,但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大宗散装短溢装3%免证;“非一批一证”的大宗散装货物,逐批据实核减,最后一批允许短溢装为剩余部分的允许上限(3%或5%)。
  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一)★管理范围及部门
  核、生物、化学技术 并有相关管理条例及清单
  1、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管理目录》,
  2、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省级商务主管部分颁发《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3、如果出口的物项和技术有可能用于武器的,无论是否列入目录,都应办证。
  (二)办理程序P64
  进口前拿行政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发证机构领证。
  (三)★报关规范
  1、列入目录内的,以任何方式进出口的、过、转、通运商品,都应提交许可证;
  2、海关有权质疑所有进出口货物,而进出口人则有责任提供商务部门的“不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证明”
  3、进口:“一证一关”制、“非一批一证”制; 出口:“一证一关”和“一批一证”制。
  4、有效期1年,最多用到次年3月31日
  5、不得买卖、转让、涂改等。
  6、不得更改证面内容,如需更改,则重新申请,换发新证。
  7、证单相符
  四、废物进口管理
  包括列入《限制进口管理》和《自动许可进口管理》目录,不列入二目录的统统为禁入废料。
  (一)★废物进口管理分类及管理范围
  主管部门:环保总局,会同商务部颁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对目录内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由环保总局核发《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二)办理程序
  先申领《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进口;报检;合格持《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不合格,出具检验证书,并以该证书副本形式通知海关和当地环保部门,二者依法处理。
  (三)★报关规范
  1、列入《限制目录》的废物,应主动提交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等单据
  2、列入《自动进口许可证目录》的废物,应主动提交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等单据
  3、未列入上述二目录的废物,不得进出口;虽列入,但没有取得许可证的废物,不得进口或存入保税仓库。
  4、废物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
  5、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申报进境。
  五、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针对进口货物,限额内按低税率交税,超出部分按配额外税率征收。
  (一)★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管理措施、报关规范)
  1、管理部门:商务部(食糖、羊毛及毛条)及发改委(小麦、大米、玉米、棉花)。
  2、管理范围: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
  3、管理措施: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验放。
  4、报关规范
  (1)加工贸易方式下,海关凭“贸易方式”栏上注明“加工贸易”的配额证验放。
  (2)境外进入保税区、保税仓库、出口加工区,不需提交;出区进口的,需提交。
  (3)实行“一证多批”,可多批进口,至核注栏填满为止。一年内有效,可延期至2月底。
  (4)可换证更改。
  (5)申请期为:10月15日至30日。
  (6)分配的最小数量以装运量确认。
  (二)★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管理措施、报关规范)
  1、管理部门:商务部
  2、管理范围:氮磷钾化肥
  3、管理措施:凭“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验放
  4、9月15日至10月14日公布,10月15日至30日申请。
  六、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证件(证件种类、各类证件管理范围划分)
  法律依据:《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管理部门: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该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并由该办公室根据进出口物种不同签发:公约证明(国际)、非公约证明(国内)、非物种证明。
  ☆报关规范
  1、非公约证明
  适用我自主规定管理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一批一证制
  2、公约证明
  适用根据《国际公约》应保护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一批一证制
  3、非物种证明:由濒管办指定机构认定并出具该证明
  适用未列入《目录》的动植物种、列入《目录》中但不属公约管理的植物物种的进口。
  分为“一次性使用”和“当年使用”;“当年使用证明”报关时提交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正本交还企业继续保存使用,仅限于在同关区进出口相同物种。
  七、进出口药品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以及进口一般药品,会同商务部制定各目录,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当前公布执行的药品管理目录包括:《进口药品目录》、《生物制品目录》、《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药品进口指定口岸管理
  目前只有19个城市允许进口药品(P71)
  (一)★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管理范围、管理证件)
  ①《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包括精神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如咖啡因、去氧麻黄碱。
  ②、一批一证制和限注明的口岸海关用。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样品、展示也需申领)
  (二)★麻醉药品进出口管理(管理范围、管理证件)
  ① 《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涉及鸦片、可卡因、大麻、合成麻醉药类等
  ②、一批一证制和限注明的口岸海关用。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样品、展示也需申领)
  (三)☆一般药品进出口管理(管理范围、管理证件)
  凭《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放
  ① 包括: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指一般药品。(除了以上药品之外都是一般药品)。
  列入《生物制品目录》的药品,包括疫苗类、血液制品类、血源筛查永诊断试剂。
  首次在境内销售的药品。
  ② “授权口岸药品检验所”(口岸药品检验所)以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形式实行进口限制管理。
  “一批一证”,仅限在指定口岸海关使用。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
  八、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针对欧盟及美国)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的管理范围及发证机构
  根据《对外贸易法》、《行政许可法》,商务部归口管理,许可证局具体负责发证管理工作。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广州、西安负责当地发证工作,此外都到省级商务厅(外经贸委)领证。2008年一年结束,对欧盟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美国实行配额管理。
  实行目录管理,当地办理临时出口许可证。
  (一)管理范围
  (1)列入《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目录》、《对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目录》需办理许可证;
  (2)适用监管方式: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其他贸易。
  (3)输往别的地区不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二)办理程序
  ★输往欧盟纺织品与输往美国纺织品管理区别
  1、输欧:出口《目录》内纺织品前,到当地发证机构申请(可网上或书面)。提交:申请表、许可证/产地证、合同、运输委托书。3个工作日内发证。
  2、输美:出口《目录》内纺织品前,到当地发证机构申请(数量申请),15天内由地方商务部门汇总后上报商务部,15天内商务部确定分配数量。地方发证机构3天内发证。
  ★报关规范
  1、输美有效期6个月,仅在本年使用;输欧45天。“一批一证”、“一关一证”。无非一批一证
  2、样品不超过50件可免领此证;进口国海关需要的,需领证。
  3、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
  九、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法检目录内,报关前申请)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证件)
  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 入境货物通关单”实施管理。实行电子通关,直接传到海关验放。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适用范围
  1、入境货物通关单适用:《法检目录》产品、外商投资财产、可再利用废物原料、旧机电、(货物短少问题和进口捐赠医疗器械)、其他。
  2、出境货物通关单适用:《法检目录》产品、出口纺织品标识、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及救灾援助物资、其他。
  ★报关规范
  均为“一批一证”制。
  十、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范围)
  《目录管理》,属于限制进出口商品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证件)
  管理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权支行。
  管理证件:《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进入保税区和加工区及其他保税场所的,免证。由保税场所进口的,需要交证。
  十一、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的经营单位
  由文化部门指定,未经指定的不得进口。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证件)
  主管部门:文化部门。县级以上文化部门负责监管本地区。
  管理证件: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
  十二、有毒化学品管理
  ★有毒化学品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证件)
  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管理证件: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十三、兽药进口管理
  ☆兽药进口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证件)
  主管部门:农业部门
  管理证件:进口兽药通关单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