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没收扣留货物
(1)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海关经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予以没收,并应当将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2)侵权货物没收后的处理:(顺序要掌握)
①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②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将没收的侵权货物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③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
④没收货物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保税加工货物概述
含义: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保税加工货物经常被称为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不完全等同于加工贸易货物,只有经海关批准保税的货物才是保税加工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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