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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辅导:诉讼时效的中止
发布时间:2012/10/30 21:33:4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时效继续计算内涵: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权利人客观上不能行使请求权;
    (2)发生在诉讼期的最后6个月。2.诉讼时效的中断——时效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以下三种:
    (1)起诉
    ①向法院;
    ②向仲裁机构。
    (2)债权人提出要求
    ①向债务人本人提出;
    ②债务保证人;
    ③债务人的代理人;
    ④财产代管人。
    (3)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①表示同意履行;
    ②明确承认了债务的存在;
    ③同意分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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