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外贸 >> 报关员 >> 正文
货物通关手续:双抬头报关
发布时间:2012/10/6 18:47:46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问题编号:[174874]
    问题标题:双抬头报关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客户以上海总公司(****公司)为经营单位 而 分公司作为收货单位(****公司江苏分公司),这样向上海海关外高桥保税区海关 进行申报要否需要提供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代理协议?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你所说2家企业是国内贸易关系,海关只收取外卖合同,只收取经营单位与申报代理公司的委托报关协议。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