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法律部分练习题(44)
发布时间:2012/11/10 12:55:0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1.犯罪的主观要件中的间接故意是指( )
A.行为人明知自已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B.行为人明知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C.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时的心理态度
D.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已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时的心理态度
2.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交效为( ),自( )起计算。
A.半年,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之日
B.一年,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
C.两年,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违法之日
D.两年,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之日
3.甲、乙二人酒后斗殴,甲打伤了乙,被闻迅赶来的公安人员予以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甲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本案与乙也有一定关系,遂通知乙参加诉讼,乙在该案中应居的诉讼地位是( )
A.与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一起为共同被告
B.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证人
C.第三人
D.甲的证人
4.现行宪法是( )年全面修改的?( )
A.1975 B.1978 C.1982 D.2004
5.下列哪个选项属于基层人民政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 )
A.居民委员会 B.村民委员会
C.街道办事处 D.行政公署
6.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范区别于普通法律规范的首要特点是( )
A.内容的根本性 B.效力的最高性
C.立法的原则性 D.实现的多层次性
7.下列哪个属于狭义上的法律监督?( )
A.社会组织的监督 B.新闻舆论的监督
C.行政复议 D.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
8.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在上海,还在北京、深圳、南京开展业务,并设有三个办事处,此公司的住所地为( )。
A.北京 B.上海 C.深圳 D.南京
9.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机床500件,甲公司按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预付定金20万元,后因乙公司原料不足生产受阻,只向甲公司履行了300件机床的交付义务,双方就定金返还发生纠纷。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
A.部分适用定金罚则,甲公司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30万元的货款
B.适用定金罚则,甲公司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40万元的货款
C.不适用定金罚则,甲公司预付的定金按预付款处理,冲抵货款
D.部分适用定金罚则,甲公司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28万元的货款
10. 甲、乙、丙居住在同一宿舍。夏日炎炎,甲与乙约同宿舍的丙一起理光头,丙不同意。于是当天晚上,甲与乙乘丙熟睡之际,将丙的头发理光。本案中,甲与乙侵犯丙何种权利?( )
A.肖像权 B.名誉权 C.身体权 D.健康权
参考答案解析
1.B【解析】A为直接故意,C为疏忽大意的过失,D为过于自信的过失,B为间接故意。
2. C解析】略
3.C【解析】略
4.C【解析】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5.C【解析】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在农村为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为不设区人民政府、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选项C应选。
6.A【解析】“首要特点”,即决定其他特点的特点或其他特点的基础特点。四个选项都是宪法规范区别于普通法律规范的特点,正是由于内容的根本性,所以有后三个选项表述的特点。因此,内容的根本性是宪法的首要特点。
7.C【解析】法律监督又称法制监督,有广、狭两种理解。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行政复议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国家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狭义上的法律监督。
8.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民诉意见》)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地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题中公司的总部在上海,是主要办事机构据地,北京、深圳、南京设立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可知B项为正确答案。
9.B【解析】《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地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题中甲向乙预付20万元定金,而乙未能履行合同,则乙应向甲返还双倍定金40万元。甲公司可以乙交付的40万元折抵货款,故B项正确。C项错误。
10.C【解析】头发是自然人身体的组成部分,本题中,甲、乙侵犯的正是丙民法意义上的身体权,C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