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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员基础知识:进口业务的后期管理
发布时间:2012/11/18 10:32:34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进口税额的计算方法
    进口税包括: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简称增值税)、进口环节消费税(简称消费税),其中消费税我国仅对少数进口商品征收。
    税款计算公式
    (1)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2)增值税税额=(到岸价+进口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3)从量消费税税额‘应征消费税的商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其中,从量消费税商品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按体积净重计)如下:
    啤酒1吨=988升
    黄酒1吨=962升
    汽油1吨=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
    (5)进口税额=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进口业务的后期管理
    进口货物人库后,跟单员要定期到仓库查库,以确保货物存放完好。为控制经营风险,一般情况下对于进口货物的出库提货,要求是款到发货。买方一次性付款,翻一次性提货;买方部分付款,部分提货;保证金作最后一笔货款。
    每笔提货数量由跟单员提出,财务人员审核资金收妥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经过经理签字后同意,发货。跟单员方可开出出库提单通知仓库及提货人。
    进口外汇核梢
    要求进口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携带进口单据到外管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杜绝各种形式的套汇、逃汇、骗汇等违法犯罪行为。进口外汇核销的主要单据如下:
    (1)进口付汇核销单(银行退回的第二联);
    (2)进口付汇备案表;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份,加盖公司章);
    (5)结汇水单及收账通知单;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文件(如合同、发票等)。
    进口出险、发生质量争议的索赔、理赔
    1.索赔依据。索赔时应提交索赔清单和有关单据(如商业发票、清洁提单、装箱单/重量单等)、在向出口商索赔时,应提交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承运人索赔时,应提交理货报告,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除上述各项证明外,还应附加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索赔对象。一般而言,索赔的对象主要有出口商、承运人、保险公司等。
    3.索赔期限。向出口商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之内提出。按《公约》规定,买方行使索赔期限自其收到货物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向船公司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港交货后一年之内;向保险公司提出海运货损索赔的期限,则为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两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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