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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员基础知识:保险条款和险别
发布时间:2012/11/19 13:12:1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保险条款和险别
    1.保险条款
    (1)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制订,已沿用200余年,在国际保险界处于垄断地位。
    (2)美国协会条款[American Institute Cargo Clause(1/4/1/1966),AICC]。
    (3)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CIC)。
    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参照国际通常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拟订的,经过几十年来的应用与实践,已被国际贸易、航运、保险界广泛接受。
    2.中国保险条款
    中国保险条款海运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责任范围:
    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 P. A)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是海运险中最狭小的一种,主要包括以下责任:
    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损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按推定全损赔付时,须将受损物及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
    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 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⑤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⑥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⑦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⑧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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