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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经济法考点:证券法概述
发布时间:2012/11/21 14:28:3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证券法概述
    本章复习重点为《证券法》
    一、证券法的概念、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按证券法第2条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以及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我国证券法上所规范的证券仅为资本证券。按照不同的标准,对资本证券可以做如下分类: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券、经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二、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由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流通市场两部分组成。按功能分为发行和交易两大市场。
    发行市场主要由证券发行人、认购人和中介人组成。其中证券发行人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公司和公共机构(如基金会等);认购人即投资者,包括机构和个人两类;中介人指综合类证券公司和为证券发行服务的注册会计师机构、律师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
    证券流通市场,又称证券二级市场,是指对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的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形式主要有两种,即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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