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在本市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可自11月2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网站(www.xue.net://www.xue.net.moj.gov.cn),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并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试卷。考试成绩经核查并已书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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