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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导游实务辅导:游客丢失证件、钱物、行李预防与处理
发布时间:2012/11/6 10:28:3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游客丢失证件、钱物、行李的预防
    旅游期间,游客丢失证件、钱物、行李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给游客造成诸多不便和一定的经济损失,也给导游员的工作带来不少麻烦和困难。导游员应经常关注游客这些方面的情况,采取各种措施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一旦发生此类问题,导游员要及时正确地处理。
    1.多做提醒工作。参观游览时,导游员要提醒游客带好随身物品和提包;在热闹、拥挤的场所和购物时,导游员要提醒游客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和贵重物品;离开饭店去下一站时,导游员要提醒游客带好随身行李物品,检查是否带齐了旅行证件。
    2.导游员不保管旅游者证件。工作中需要旅游者的证件时,要由领队收取,用毕立即如数归还领队;旅游团离开本站时,地陪要检查自己的行李,如保管有旅游者证件的原件,应立即归还:旅游团要离境回国前,地陪、全陪都要检查自己的行李,如有旅客证件,立即归还;要随时提醒旅游者保管好自己的证件。
    3.切实做好每次行李的清点、交接工作。
    4.每次游客下车后,导游员都要提醒司机清车、关窗并锁好车门。
    二、游客丢失证件的处理
    游客丢失证件时,导游员应先请游客冷静地回忆,详细了解丢失情况,尽量协助寻找。如确已丢失,应马上报告组团社或接待社,根据组团社或接待社的安排,协助游客向有关部门报失,补办必要的手续,所需费用由游客自理。
    (一)丢失外国护照和签证
    1.由旅行社出具证明。
    2.请失主准备照片。
    3.失主本人持证明去当地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处报失,由公安局出具证明。
    4.持公安局的证明去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申请补办新护照。
    5.领到新护照后,再去公安局办理签证手续。
    (二)补办团队签证
    须有签证副本和团队成员护照,应重新打印全体成员名单,填写有关申请表(可由一名游客填写,其他成员附名单),然后到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处)进行补办。
    (三)丢失中国护照和签证
    1.华侨丢失护照和签证。
    (1)失主准备照片;
    (2)当地接待社开具证明:
    (3)失主持遗失证明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局(厅)或授权的公安机关报失并申请办理新护照;
    (4)持新护照去其侨居国驻华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2.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时丢失护照、签证。
    (1)请地陪协助在接待社开具遗失证明,再持遗失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开具的报案证明;
    (2)持当地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和遗失者照片及有关护照资料到我驻该国使、领馆办理新护照;
    (3)新护照领到后,携带必备的材料和证明到所在国移民局办理新签证。
    (四)丢失港澳居民来内地通行证
    失主持当地接待社的证明向遗失地的市、县公安部门报失,经查实后由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一次性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通行证》。
    (五)丢失台湾同胞旅行证明
    失主向遗失地的中国旅行社或户口管理部门或侨办报失,核
    实后发给一次性有效的入境通行证。
    (六)丢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由当地接待社核实后开具证明,失主持证明到当地公安局报失,经核实后开具身份证明,持此证明失主可乘飞机、住饭店,待回常住地后再补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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