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法律部分练习题(39)
发布时间:2012/11/9 12:25:2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1.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撤销民事行为,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该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为()。
A.6个月 B.1年 C.2年 D.20年
2.领导和管理我国国防建设事业的是()。
A.中央军事委员会 B.国防部
C.国务院 D.解放军三军总部
3.根据我国宪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几年?()
A.5年 B.4年 C.3年 D.6年
4.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个表述正确?()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着作的自由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5.某村开始村委会选举,拟推选以下四位村民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四位村民中哪位不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A.张三,刚过完16岁生日,初中毕业后回家务农,田里地里是一把好手。可其父亲老张向来有小偷小摸的毛病,曾偷了吕家的一头驴被公安机关处罚
B.李四,23岁,为人忠厚,爱好书法,博学广闻,但跟他爷爷学了一些占卜、算卦之类的“技术”
C.潘五,现任村妇女主任,热情大方,精明能干。只是经常与那些年轻后生嘻嘻哈哈,其丈夫死后,她与比自已小好几岁的小伙子周小满谈恋爱,被老一辈人说成是有伤风化
D.王六,原为村里的民办教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他学会了多种果树栽培技术和特种养殖技术。提前释放回来扣便搞起特种养殖和果园开发
6.在我国,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民事代理人
7.继承法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开始。
A.出生时 B.死亡时 C.遗产分割时 D.立遗嘱时
8.甲乙两人分别出资6万元合伙经营一饭店,两年后因经营管理不善,入不敷出,用全部合伙财产清偿债务扣,还欠丙6万元。现甲已经无力偿还该债务,丙对乙提出偿还债务请求,但是乙只同意偿还3万元,为此丙向法院起诉。甲乙对所欠丙的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A.有限按份责任 B.有限连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无限按份责任
9.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将在法律上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诉讼时效的开始
10.刘备与马超订产买卖合同,后因马超未支付货款8000元引发纠纷而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马超提出刘备的父亲曾借其1万元,要求用欠款抵债并要求刘备偿还其2000元。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
A.追加刘备的父亲为第三人 B.将两诉合并审理
C.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D.告知被告马超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解析
1.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C【解析】《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故选C。
3.A【解析】《宪法》第9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属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应当为5年,应当选A。
4.A【解析】《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而其他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的权利和自由如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宗教信仰等不属于政治范畴,而与政治权利并列属于公民的其本权利。
5.A【解析】根据《宪法》第34条和《村民委员会法》第12条规定,享有选举权利的村民就可以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A选项的张三不满十八周岁,依法不享有选举权利,因此不能被推荐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
6. C【解析】《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选项C正确。
7.B【解析】《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选项B正确。
8.C【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已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9.B【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可见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将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10.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本题中刘备是原告,马超是被告,马超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刘备,而非刘备的父亲,因此马超要求抵债不构成反诉,不可以合并审理,应当告知被告马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