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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会计证会计基础考试重点:明细分类账户关系
发布时间:2012/1/20 21:25:2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目前总分类账户一般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置。明细分类账户,有的是指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置,有的是企业自行设置。

  一、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一)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

  (二)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

  (三)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当相等

  二、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所谓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要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也要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

  注:会计凭证指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

  (一)平行登记的要点如下:

  1.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

  2.借贷方向相同。

  3.所属会计期间相同(非时间)。即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后,必须在记入总分类账户进行总括登记的同一会计期间,在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分类登记。

  4.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记入明细分类账户的合计金额相等。

  (1)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合计

  注:本期发生额公式可拆成两个公式:

  总分类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

  总分类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合计

  (3)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合计

  【例7·多选题】平行登记的记账原则可以概括为( )。

  A.方向相同

  B.期间一致

  C.繁简一样

  D.金额相等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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