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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济法考点:银行业法
发布时间:2012/12/1 12:25:5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司法考试商业银行法高频考点
    1.贷款及其它业务的规定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限制以及关系人的范围;借款人到期不归还贷款的处理;商业银行不得从事的业务;同业拆借的规定。
    2.商业银行的接管、终止与清算
    接管的条件、主体、期限;接管终止的情形;清算的条件与程序。
    (二)司法考试银行业管理法高频考点
    3.监督管理措施
    强制信息披露;强制整改制度;接管、重组与撤销。
    (三)司法考试财税法高频考点
    4.增值税法
    增值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增值税的税收减免。
    5.消费税法
    消费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6.营业税法
    营业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营业税的税收减免。
    7.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包括免税、免征、减征、加计扣除等。
    8.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减免,包括免纳、减征。
    9.税收征收管理法
    补缴与追征税款的期限;税务扣押的适用和程序;税收保全的适用与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税收优先的含义;纳税担保。
    (四)司法考试审计法高频考点
    结合2010年2月2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理解。
    10.审计监督的范围
    财政收支的范围;财务收支的含义。
    11.审计机关和人员
    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审计人员应回避的情形;在任职期间可以撤换审计机关负责人的特殊情形。
    12.被审计单位的救济途径
    复议与诉讼的选择;提起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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