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考卷四辅导:法律文书
发布时间:2012/12/16 20:21:2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1)形式上抓住“少数”,做到格式规范。
众多的法律文书,要全部掌握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关键的总是少数”。从司考特点和历年律师资格考试(含初任法官、检察官考试)的情况分析,考生应将重心放在关键文书种类上。
(2)内容上抓住定性,做到论证严密。
法律文书包括填充式文书和叙述式文书。填充式文书相对简单,自不必赘述,考试涉及的多为叙述式文书。叙述式文书除首部、尾部的固定格式外,重头是正文。正文也有相对固定的写法,一般先叙述事实、准确定性,再论证理由、阐明依据,最后作出结论。
(3)流程上先把握内容,再生成格式。
具体可分四步走:一是吃透案情。以阅读案例题的方法先把题中交待的案情了然于胸;二是对应法律。根据案情和提问,找出对应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即“因题找法”;三是准确定性。依据已知的案情和法律规定,界定法律关系,确定案件性质;四是规范制作。考生把握了以上内容之后,可将其列成提纲,最后就是按照文书格式,规范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