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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综合辅导:集装箱箱体监管
发布时间:2012/12/16 20:42:04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集装箱箱体监管
    集装箱箱体既是一种运输设备,又是一种货物。作为运输设备,属于暂准进出口货物,进口免税、免证;作为一种货物,进口需征税。海关监管目的是防止以运输设备为名,逃税进口留在国内。
    属于国内运营人的集装箱箱体,海关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无论是否装载货物,进出境无需对集装箱箱体单独申报,也不受期限限制。
    属于境外运营人的集装箱箱体,无论是否装有货物,承运人应当对集装箱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按暂时进出口货物办理海关手续。并于入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3个月。进境需担保方可放行;复出境,凭出口报关单退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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