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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综合辅导:减免税货物的监管期限
发布时间:2012/12/16 20:54:4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特定地区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申请
    保税区内企业进口设备等减免税物资,海关核准备案后,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进口前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
    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建立企业设备电子账册,进口时,企业设备在电子账册上登记。
    特定企业减免税货物的申请
    特定企业主要指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海关关税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后,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在投资总额内可以免税的货物进口前,提出货物减免税申请,并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及该批进口货物的发票、装箱单等,由海关签发该批货物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凭以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和减免税。
    减免税货物的监管期限(监管年限)
    (1)船舶、飞机,8年;
    (2)机动车辆,6年;
    (3)其他货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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