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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计价与控制考点:施工过程中业主反索赔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12/12/17 15:52:1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1)对承包商履约中的违约责任进行索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或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因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乙方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施工过程中业主反索赔的主要内容有:①工期延误反索赔;②施工缺陷反索赔;③承饭商不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④对超额利润的索赔;⑤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⑥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地放弃工程的索赔;⑦由于工伤事故给业主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索赔。
    (2)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评审、反驳与修画龙点睛。首先是审定承包商的这项索赔要求有无合同依据,即有没有该项索赔权。审定过程中要全面参阅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有关合同条款,客观评价,实事求是,慎重对待。对承包商的索赔要求不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即被认为没有索赔权,而使该项索赔要求落空。
    (3)认真核定索赔款额,肯定其符合合同的索赔要求,反驳或修正不合理的索赔要求。在肯定承包商具有索赔权的前提下,业主和工程师要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报告进行详细审核,对索赔款组成的各个部分逐项审核;查对单据和证明文件,确定哪些不能列入索赔款赔款额,使其更加可靠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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