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报关员考试辅导:转运货物
发布时间:2012/1/22 10:00:2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1.含义
指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2.转运的条件
(1)持有转运或联运提单的;
(2)进口载货清单上的注名是转运货物的;
(3)持有普通提货单,但在卸货前向海关声明转运的;
(4)误卸下的进口货物,经运输工具经理人提供确实证件的;
(5)因特殊原因申请转运,获海关批准的。
3.报关程序
(1)载有转运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境后,承运人应当在“进口载货清单”上列明转运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运地和到达地,并向主管海关申报进境;
(2)申报经海关同意后,在海关指定地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3)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
4.监管要点
(1)监管目的:在于防止货物在口岸换装过程中误进口或误出口
(2)期限:3个月之内办理手续并转运出境,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海关可以变卖
(3)查验:海关对转运的外国货物有权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