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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辅导:诉讼时效的种类
发布时间:2012/12/21 21:03:18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2年(主观起算时间: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
    (2)短期诉讼时效:1年
    情形: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产品责任除外);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依照特别法规定: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时效期间为1年。
    (4)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被侵害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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