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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辅导:申请撤销裁决
发布时间:2012/12/21 21:21:59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申请撤销裁决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㈠ 没有仲裁协议的;
    ㈡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㈢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㈣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㈤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㈥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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