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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综合辅导: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
发布时间:2012/12/22 22:12:3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
    发证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适用范围和证件名称: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包括黄金条、块、锭、粉、黄金铸币、黄金制品、黄金基合金制品,含黄金化工产品,含黄金废渣、废液、废料,包金制品,镶嵌金制品。出口企业申领《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进口企业申领《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海关凭证验收。
    报关规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当年有效,跨年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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