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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考申论范文:你对“责任人与责任”有何看法?
发布时间:2012/12/3 11:13:02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现象:工作中,常有这种现象:一项决策出现失误,在追究责任时,却没人对此负责;一项任务,需要大家来做,最后却得不到具体落实。以至于人们戏称,所谓“人人有责”,实则是“人人都不用负责”。
    1)出现这种现象,固然与一些人遇见利益就揽,遇见责任就推有关。但客观地说,在不少现象的背后,确也有一个责任主体不明的问题。没有具体指明谁是责任人,谁该负哪个环节的责任。这常常是导致任务不落实、事情没人做的一个重要原因。
    2)不明确责任的主体,人们便免不了“撂挑子”。这在有些时候与人们的思想觉悟、工作热情等关系不大,而是受心理学上的一种“从众心理”的影响。需要履行责任的人越多,每个人的责任感就越会下降;责任的主体越是不明确,责任就越没有人去履行。
    3)在心理学领域,佐证这种“从众心理”的实验不少。比如,老师正准备给学生上课,突然说要去隔壁屋子取东西,老师刚去不久,就传来他从凳子上摔下来的声音。只有一个学生时,这个学生想也没想,立马起身想去帮忙。人数越多,就会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沦为“看客”。对此,这不能简单地以冷漠视之,而应当看到“从众心理”的影响。
    4)明确责任的主体,是消除“从众心理”影响的有效办法。专家建议,当你身处危境之中,面对一群无动于衷的人时,挽救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明确请求某一个具体的人提供帮助。如果明确要求由谁来具体做这件事,由谁来具体完成那件事,最后落实的情况常常就大不一样。
    5)事实上,当责任分解到具体的人身上,责任就会变成一个很清晰的压力和动力,促使个体去自觉履责。比要求笼而统之地说“人人有责”好得多。而在另一方面,也只有当责任的主体明确后,我们的“问责”才能有效地施行,做到明个人有责,才能做到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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