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计价与控制考点:资格预审
发布时间:2012/12/4 22:03:2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3.3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的程序是:1.发布资格预审通告2.发出资格预审文件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4.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
3.4 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3.4.1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 2)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5)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3.4.2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施工招标文件编制中还应遵循如下规定:
1)评标原则、办法。
2)合同价格方式的选择,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
3)投标价格计算依据和类型选择。
4)优质优价
5)工期缩短20%以上(含20%)的,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
6)延误工期不计取赶工措施费。
7)提前工期奖的计算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8)明确投标准备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天。还应载明投标有效期。
9)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0)应提交履约担保:银行保函为合同的5%;履约担保书为合同的10%。
11)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2)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清单。
13)具体确定“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内容。
14)澄清程序,7误生——戚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