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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床外科护理学辅导:骨折的治疗原则
发布时间:2012/12/6 22:35:35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复位
    是将移位的骨折断端恢复正常或接近正常的解剖关系,重建骨的支架作用。复位是骨折治疗的首要步骤。
    1.按复位程度分为
    (1) 解剖复位:两骨折端接触面(对位)和两骨折端在纵轴线上的关系(对线)完全良好,恢复了正常的解剖关系。
    (2) 功能复位:两骨折端对位欠佳,但对线基本良好,愈合后肢体功能恢复正常。
    2.复位方法
    (1) 手法复位:是在麻醉下,应用手法进行复位,又称闭合复位,是闭合性骨折最常用的复位方法,如手法得当,效果好损伤小,没有带来感染的危险。手法复位动作要轻,争取一次成功,达到解剖复位最好,不能达到解剖复位,功能复位也可以,避免反复操作引起损伤。
    (2) 切开复位:应用手术切开骨折部位,在直视下将骨折复位。优点是复位确切,可以达到解剖复位,由于有效的内固定,可以早期离床活动,减少并发症。但缺点不容忽视,切开和分离组织必定损伤周围组织和血管,可影响愈合。应用内固定选材不当或器材质量问题,可能发生器材折断或不良反应。由于手术切开,若无菌操作不严可能带来感染等。切开复位适用于手法复位困难、骨折端夹有神经血管软组织的、关节内骨折等。
    (3)持续 牵引复位:对部分骨折行持续牵引复位,同时也有固定作用。如颈椎骨折、大腿骨折等。牵引有两类,一类是皮牵引,另一类是骨牵引。
    皮牵引是将宽胶布条粘贴在皮肤上通过绳索、滑轮,利用重锤牵引。骨牵引是将不锈钢针穿入骨骼内进行牵引。
    (二) 固定
    手法复位与外固定常用方法有小夹板固定或石膏绷带固定;持续牵引有皮牵引和骨牵引;切开复位与内固定。
    1.小 夹板固定 主要适用于四肢长骨的较稳定骨折,固定范围不包括骨折处的上下关节,利于早期功能锻炼。但有固定不牢之嫌,易使骨折移位、不愈合、畸形愈合,若捆扎过紧影响肢体血运、发生远端缺血。
    2.石膏 绷带固定 可按肢体形状塑形、干固后,固定可靠,固定范围大,不易发生再移位,但不利于功能锻炼。
    3. 持续牵引 骨牵引较直接且力量大,利于开放性伤口观察及换药、利于功能锻炼、但不能早期下床活动;皮牵引较间接且力量小,多应用儿童。
    4. 切开复位及内固定复位准确且固定牢靠但具有创伤的缺点。常用的内固定器材多种,常用的有金属丝、接骨板、螺丝钉、髓内钉、加压钢板等。
    (三) 功能锻炼
    功能锻炼是骨折治疗的重要阶段,是功能恢复的重要保证,固定后即可开始功能锻炼。
    1.早期 伤后1~2周内,此期锻炼的目的是促进血液循环,消除肿胀,防止肌肉萎缩。以患肢肌肉的舒缩运动为主,骨折部位的上、下关节保持不动。
    2.中期 损伤2~3周后,此期锻炼的目的是防止肌肉萎缩和关节僵硬,以骨折处上、下关节运动为主。
    3.晚期 损伤6~8周后,此期骨折已经临床愈合,锻炼的目的是促进关节活动范围和肌力的恢复,以重点关节为主的全面功能锻炼,可辅以理疗和外用药物。
    功能锻炼的原则是动静结合,主动为主,被动为辅,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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