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征收的管理
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
即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计算缴纳税款的办法。
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手续简单,但也存在易于发生税务机关失察,造成偷漏欠税等不良现象。
(2)查定征收
即由纳税单位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请表,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计算应征税额,开具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凭以缴纳入库的一种征收办法。
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3)查验征收
查验征收是对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人的一种征收方法。由纳税人在将其购进商品或自行加工产品上市出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验,加盖验讫章后,方可上市。
(4)定期定额征收
对一些无完整考核依据的纳税人,一般采用定期定额方式。 [NextPage]
税款征收的内容
1.应纳税额的核定
(1)核定应纳税额的对象----6种情况,见教材169页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4种方法,见教材169页
2.关联企业的税收调整制度
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否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制度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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