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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税务师辅导: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发布时间:2012/1/29 20:53:1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长期应付款包括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发生的应付账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一)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掌握)
  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按期支付价款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当期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二)应付融资租赁款(掌握)
  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应当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加初始直接费用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考试大伴你同行
  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当期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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