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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辅导:加工贸易缓税利息
发布时间:2012/2/10 20:42:4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加工贸易企业应当为进口料件提供保证金或中国银行出具的保付保函。
  (一)规定
  1.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出口,由海关通知中国银行将保证金及利息全部退还。
  2.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在规定期限未能出口或批准内销,征收补征税款+缓税利息,违规内销,还征滞纳金。
  (二)计息期限
  1.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经批准内销的,缓税利息计息期限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至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
  2.加工贸易E类电子账册项下的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电子账册的最近一次核销日期的次日(若核销日期为空,则为电子账册的首批料件进口日)。
  3.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未经批准擅自内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缓税利息计息期限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至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之日,内销之日无法确定的至海关发现之日。
  (三)计算公式
  缓税利息=补征税款×计息期限×活期存款储蓄年利息率/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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