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初级会计经济法辅导:纳税地点
发布时间:2012/2/12 19:51:5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1.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其申报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2.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其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其纳税地点的选择是( )。
A.收入来源地
B.税务局指定地点
C.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D.纳税人选择固定一地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纳税人选择固定一地申报纳税。
【考题·不定项选择题】(2011年)中国公民郝某就职于国内某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除薪金收入外,其他收入情况如下:
(1)1月将新的1套公寓住房出租,租期半年,一次性收取租金3000元,7月将该套公寓以市场价出售,扣除购房成本及相关交易税费后所得50000元。
(2)为某报社财经专栏撰稿,该稿件以连载形式刊登,8月刊登3次,9月刊登2次,每次收入600元。
(3)11月为一家培训机构授课2次,每次收入1000元。
(4)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取得董事津贴20000元。
已知: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个人出租住房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1)关于计算缴纳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出售公寓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缴
B.董事津贴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C.撰稿收入按照“稿酬所得”计缴
D.授课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A选项正确;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B选项正确;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因此C选项正确;劳务报酬所得共计29项,其中讲学收入属于其中的第11项,因此选项D正确。
(2)郝某出租公寓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税是( )。
A.房产税
B.个人所得税
C.营业税及其附加
D.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因此A选项正确,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B选项正确;个人出租住房也应缴纳营业税,选项C正确。
(3)报社代扣代缴郝某个人所得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A.按每次支付金额600元分别计算缴纳
B.以每月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C.以达到扣除标准的累计支付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D.以连载完成后支付的总金额为一次计算缴纳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郝某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出租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 000×(1-20%)×10%=240元
B.出售公寓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 000×20%=10 000元
C.董事津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 000×(1-20%)×20%=3 200元
D.授课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 000-800)×20%=240元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则每月的租金为3000÷6=500(元);扣除费用800元后小于零,所以不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选项A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