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实务辅导之负债(11)
发布时间:2012/2/17 22:42:18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不含自然灾害造成的)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遭受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的成本一并处理。
【教材例2-35】E企业库存材料因意外火灾(非自然灾害)毁损一批,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成本为10 000元,增值税税额1 700元。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1 700
贷:原材料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700
【教材例2-36】F企业因火灾(非自然灾害)毁损库存商品一批,其实际成本80 000元,经确认损失外购材料的增值税13 600元。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93 600
贷:库存商品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 600
【教材例2-37】H企业所属的职工医院维修领用原材料5 000元,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850元。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5 850
贷:原材料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
3.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应当参照企业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