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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15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2/2/7 16:30:4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2012年度招录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码 姓 名 准考证号码 姓 名

  196139361526 周立博 196171301406

  196134040709 196137011029 黄常伟

  196132352022 徐宗平 196147021002 姜丽萍

  196132284022 龚莉红 196170880801

  196170261208 孙运波 196139604303 刘志先

  196132433416 196137062426

  196170920521 田亚男 196135512310

  196137052325 196132287103 关云志

  196132362102 万寅娇 196137054501 刁大伟

  196132432825 许丽丽 196171401704 郭丽娜

  196141220810 李敬伟 196139671315

  196132280630 杨雅欣 196121371027 张世达

  196139604225 196137031714 李庆娣

  904147031130 张少寅 914139480503

  913170950616 徐德馨

  二、面试确认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gxzs­kl_2012@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一律为“某某某确认参加XX部局XXXX(职位代码后4位)职位面试”。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总社人事部人事一处进行资格复审(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编为100801。
  (一)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3、所在学校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考生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准考证复印件;
  2、考生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
  3、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会在职人员开具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明,并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考生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2月23日、24日
  面试地点:石化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民族文化宫北)
  五、报到时间及携带材料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2日上午9点至12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等相关原件到总社机关办公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一号楼)322房间报到。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的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七、其它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时报到并参加面试。考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联系电话:010-66050305、66052905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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