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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检员基础知识:交通工具检疫程序
发布时间:2012/2/8 22:59:2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检疫程序
  1)查验重点:
  ①交通员工和乘客的健康状况。
  ②交通员工和乘客生活、活动的场所,如船舶的生活舱等。
  ③存放和使用食品及饮用水、动植物产品的场所,如船舶的厨房、贮藏室、食品舱,火车的餐车,飞机的配餐间等。
  ④容易隐藏动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场所,如货舱壁、夹缝、船缘板、车厢壁等。
  ⑤容易隐藏病媒昆虫和其他传播媒介的场所,如船舶、生活舱、货舱、机舱等。
  ⑥存放泔水和动植物性废弃物、垃圾等的场所和交通工具上的卫生间。
  ⑦陆路口岸入出境汽车的驾驶室;
  ⑧饮用水、压舱水。
  2)检疫处理:
  ①根据查验结果,决定是否允许交通工具入境或出境。
  ②对交通工具实施除虫、灭鼠、消毒或其他除害处理。
  1.检疫对象
  入出境、过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动物疫区的交通工具;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例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入出境动物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等。
  1)入境动物检疫对象
  1992年6月8日,我国第4次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划分为一类病的有15种,二类病的有82种,这97种动物疫病是入出境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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