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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2/2/9 18:46:2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确定,并已在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上公布。参加我局面试考生名单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
   2012年2月25日上午和下午,每个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见附件一。
   三、面试地点
   广西南宁市第二十九中学,地址:南宁市金州路24号(乘车路线详见附件二)。
   四、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14日17时30分前致电我局,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此类人员我局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六、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楼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38号。
   如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将视为“无故放弃面试资格”,将上报国家公务员局。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除照片外,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或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4.报名登记表(贴1寸免冠证件彩照);
   5.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或证明(如学历学位、职称、会计资格证书、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发表文章等);
   6.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缺少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七、成绩公布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2.面试结束后的第二天,电话通知各职位综合成绩最高者参加体检。同时,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网址:www.gxciq.gov.cn)的人事信息栏中公布面试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录用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按照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
   2.面试确认后,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小玲,陈毅贤
   联系电话:0771-5515415,5515406
   自动传真:0771-5514173
   电子邮箱:zhaoxl@gxc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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