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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会计证基础知识:短期借款
发布时间:2012/3/13 21:17:0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1.概念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
  借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与长期借款区分开
  借款用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解决营运资金不足。
  2.特征(书P200)
  3.核算
  企业应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的取得及偿还情况。
  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根据已预提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根据应计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根据应付利息总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借款期间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借款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短期借款(体现本金)
  应付利息(体现利息)
  贷:银行存款(体现本金和利息)
  【例题】A股份有限公司于20×7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共计120000元,期限为9个月,年利率为8%。根据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A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⑴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短期借款 120000
  ⑵1月末,计提1月份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800
  贷:应付利息 800
  本月应计提的利息金额=120000×8%÷12=800(元)
  本例中,短期借款利息800元属于企业的筹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2月末计提2月份利息费用的处理与1月份相同。
  ⑶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银行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800
  应付利息1600
  贷:银行存款2400
  ⑷10月1日偿还银行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12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和书上例题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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