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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师中级财税预习商品劳务税制度(25)
发布时间:2012/3/15 22:39:3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分行业的计税依据
  交通运输业的计税依据
  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一般包括客运收入、货运收入、装卸搬运收入、其他运输业务和运输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收入以及随同票价、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各种建设基金等。
  注意:
  (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运输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转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营运输,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即营业额为货物运输发票上注明的应税收入,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3)代开发票纳税人从事联运业务的,其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为代开的货物运输发票上注明的应税收入,不得减除支付给其他联运合作方的各种费用。
  【例题43:单选】某运输企业2008年4月取得运输收入60万元,运输旅客出境的运输收入200万元,其中支付给境外其他单位的承运费150万元,该运输企业2008年4月应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7.8
  B.3.3
  C.1.8
  D.1.5
  答案:B
  解析: 计算过程:(60+200-150)×3%=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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