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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师中级财税预习商品劳务税制度(31)
发布时间:2012/3/15 22:43:5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营业税的税额计算
  应纳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注:
  外汇折算成人民币的算法,一般是以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或当月1日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对于金融机构,则按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或当季季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保险业按收到外汇收入的当天或当月月末国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营业税的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的凭据的当天。
  2、特殊规定: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所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3)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对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作了具体规定,见教材115页。
  (4)金融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见教材115页。
  (5)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根据营业税额暂行条例的规定,营业税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纳税人应纳税款大小分别核定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不能按期纳税的,可按次纳税。
  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自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到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NextPage]   (三)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1、一般规定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注: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注: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营业税税款。
  (5)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特殊规定—见教材116页。
  (1)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应向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2)交通运输业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
  注意:
  ①中国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地点为北京;中央地方合资铁路的纳税地点为合资铁路公司所在地;地方铁路公司纳税地点为地方铁路机构所在地。
  ②航空运输业的营业税纳税地点是作为纳税人的航空公司、航空分公司、民航地区管理局、飞机场、航站所在地。
  ③内河航运业、公路运输业、装卸搬运业纳税地点均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3)建筑业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
  ①工程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即工程所在地纳税。
  ②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向机构所在地纳税。
  (4)金融保险业纳税地点的特殊规定
  注意:
  ①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应纳的营业税,由受托方代扣并向受托方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②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境内承保保险业务的纳税地点为:在境内设有代理部门或委托或机构代办的,为代理部门或代办机构所在地;在境内不设代理部门的,为境内投保人所在地。
  【例题52:08年多选改编】下列营业项目中,其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正确的有( )。
  A.销售不动产,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从事内河运输业务,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BD
  解析:销售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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