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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税师考前复习:税法概述
发布时间:2012/3/2 9:20:2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税收的概念与税法的概念: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
  (二)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三)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指税法没有规定纳税人的权利,而是说纳税人的权利是建立在其纳税义务的基础之上,是从属性的。
  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
  (四)税法原则
  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律主义的要求是双向的,一方面要求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另一方面,课税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超越法律规定的课征是违法和无效的,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稽征三个具体原则。
  2、税收公平主义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4、实质课税原则: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纳税人的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
  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对税法中溯及既往的规定,对纳税人有利的,予以承认,对纳税人不利的,则不予承认。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五)税法的解释
  税法解释之所以重要的原因是本年新增的内容。
  1、按解释权限划分,税法的法定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执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2、按解释尺度划分,税法的法定解释可以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大解释。
  注意选择题目。
  (六)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内容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和税务行
  政法(重点)。
  2、按照税法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
  3、按照具体税法在税法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税收通则法和税收单行法。
  4、按照税收管辖权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法。
  (七)税法的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注意多选)
  (八)依法治税
  是本年新增内容,注意依法治税的实现机制。
  (九)税务行政行为的要件(新增内容)
  递进关系:成立——生效——合法:
  1、税务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2、税务行政行为的生效要件:税务行政行为成立之后并不一定立即生效。
  3、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生效的税务行政行为未必合法。
  (十)税务行政行为的分类(新增内容,注意对给出的例子进行判断)
  1、以对象为标准划分抽象税务行政行为与具体税务行政行为。
  2、以受法律约束的程度为标准划分为羁束税务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税务行政行为。
  3、以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约法定程序为标准划分为要式税务行政行为和非要式税务行政行为。
  4、以是否需税务相对人事先提出申请为标准划分为依职权而为的税务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而为的税务行政行为。
  5、以是否必须为税务管理相对人所了解为标准划分为须受领税务行政行为与不须受领税务行政行为。
  (十一)税务行政行为的内容
  (十二)税务行政行为的监督以及几种主要税务行政行为监督方式和特点
  (十三)税务行政许可(新增内容)
  1、税务行政许可的概念及其特征
  2、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及实施机关
  3、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公示许可、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或受理行政许可决定及告知补正通知书,应当出具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审查、决定、变更与延续、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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