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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精选辅导讲义(17)
发布时间:2012/3/2 21:29:2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第五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一、印花税的概念(了解)
  (一)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二)印花税的特点
  纳税人自行完税。所谓纳税人自行完税,是指纳税人在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
  发生纳税义务的同时,先根据凭证所载计税金额和应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其应纳税额,再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一次足额粘贴在应税凭证上,最后由纳税人按规定对已粘贴的印花税票自行注销或者划消。
  二、印花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印花税的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书立、领受、使用应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
  领受人和使用人等。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印花税的应税合同必须是依法这订立的。非法合同不征印花税。
  3、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使用人是指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应税凭证的单位的个人,其使用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判断)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选择)
  (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下采取正列举形式,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列举的凭证分为五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具体征税分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还包括哥出版社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所签订的合同,但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
  (3)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其中: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但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后者适用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而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
  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书据、动产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印花税税目中的营业账簿归属于财务会计账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的,反映经营活动的账册。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方法。
  (1)资金账簿。是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额增减变化的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是反映除资金资产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即除资金
  账簿以外的,归属于财务会计体系的其他生产经营用账册。
  (3)有关“营业账簿”征免范围应明确的若干问题:
  1、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帐等,簿贴印花。
  2、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3、企业债券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是政府授予单位、个人某种法定权利和准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各种证照的统称。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除了税法列举的以上五大类应税经济凭证之外,在确定经济凭证的征免范围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①由于目前同一性质的凭证名称各异,不够统一,因此,各类凭证不论以何种形式或名称书立,只要其性质属于条例中列举征税范围内的凭证,均应照章征税。
  ②应税凭证均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③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具备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印花税的规定贴花。 [NextPage]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 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应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经济事项的同一凭证,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算贴花。
  2.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为其计税依据。如果用“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要补贴印花。
  (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中形式。
  1、比例税率
  (1)借款合同,适用税率为0.05‰。
  (2)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等,适用税率0.3‰。
  (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数额的营业账簿等,使用税率为0.5‰。
  (4)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适用税率1‰。
  (5)因股票买卖、继承、赠与而书立“股权转让书据”(包括A股和B股),使用税率为1‰,此税率系后增补税率,《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未列此档税率。
  2.定额税率
  为了简化征管手续,便于操作,对无法计算金额的凭证,或虽载有金额,但作为计税依据不合理的凭证,采用定额税率,以件为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均为按件贴花,单位税额为每件5元。
  教材188页,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征税范围掌握:
  1、财产租赁合同;
  2、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3、借款合同。
  四、印花税税收减免
  掌握:
  1、对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免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税。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对企业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帐等,不贴印花;
  6.企业兼并并入资金免税。对企业兼并的并入资金,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受单位是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
  7.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免税。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8、委托代理合同免税。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NextPage]   五、印花税纳税义务是按金、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和缴纳方法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四)缴纳方法(掌握)
  根据税额大小,应税项目纳税次数多少以及税源控管的需要,印花税分别采用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和委托代征三种缴纳方法。
  自行贴花。即实行“三自”纳税,纳税人在书立、领受应税凭证时,自行计算应纳印花税额,向当地纳税机关或印花税票代售点购买印花税票,自行在应税凭证上一次贴印花足并自行注销。
  汇贴汇缴。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委托代征。为加强征收管理,简化手续,印花税可以委托有关部门代征,实行源泉控管。对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发放、鉴证、公证或仲裁的应税凭证,税务部门可以委托这些部门代征印花税,发给代征委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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