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跟单员考点:国际贸易结算票据和结算方式知识
发布时间:2012/3/22 13:40:32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一、国际贸易结算票据
(一)汇票
汇票是由一人签发给另一人的无条件书面命令,要求受票人见票时或于未来某一规定的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将一定金额的款项支付给某一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
(二)支票
支票(Check/Cheque)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实质上是一种以银行为付款人的见票 即付的票据。
(三)本票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本票实质上是出票人与付款人同一个人的特殊票据。
二、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一)汇款
根据汇款委托书的传递方式不同,汇款可分为电汇、票汇和信汇三种方式。
(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
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通过加押电报或电传指示汇人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
方式。
(2)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
票汇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出银行即期汇票(Banker’s Demand Draft)交汇款人,由其自行携带出国或寄送给收款人凭票取款的汇款方式。
(3)信汇(Mail Transfer,M/T)
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航空信函指示汇人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三、信用证
1、信用证
(1)跟单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跟单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贸易合同的文件,它不依附于贸易合同而存在。
(3)跟单信用证业务是纯粹的单据业务。银行处理单据而非货物。
2.跟单信用证的内容:
.跟单信用证的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或开证人(Applicant or Opener):又称开证人,通常指进口商。
(2)开证行(Issuing bank or Opening bank):是应开证申请人的请求代表申请人开出信用的银行。
(3)受益人(Beneficiary):即出口商或卖方。受益人和开证行是信用证这份合约的缔约双方一旦受益人接受信用证,这一合约即告生效。
(4)通知行(Advising bank):是指应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通知指定受益人的银行,往往是出口方的银行。
(5)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开证行授权或应其请求而在信用证上加上它的保兑的通知乎或任何其他银行。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一样的第一性付款责任。
(6)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是指由开证行指定的愿意购买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的银行,往往是由通知行担当议付行。
(7)付款行(Paying bank):是开证行指定的根据信用证付款的银行。
(8)承兑行(Accepting bank)是承兑信用证上规定的远期汇票并在到期日付款的银行。
(9)偿付行(Reimbursi雌bank):是开证行的代理人。
4.议付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2)进口商按照合同规定向当地银行提出申请。
(3)开证行将信用证开给出口商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并请他们办理信用证通知事宜。
(4)通知行核对信用证上印鉴或密押无误后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
(5)受益人将信用证与贸易合同核对无误后,立即备货装运,并取得运输单据。
(6)备齐信用证所规定的单据,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当地银行交单议付,或向信用证明确指定的议付银行交单议付。
(7)议付行将单据与信用证核对无误后,按汇票金额扣除邮程利息后付款给受益人。
(8)议付行将汇票和单据寄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索偿。
(9)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审核单证无误后,偿付给议付行。
(10)开证行通知进口商付款。
(11)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付款赎取单据。
(12)开证申请人凭提单向船公司提货。
5.跟单信用证的种类
(1)按开证行是否可以不经有关当事人同意撤销或修改信用证,可以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没有注明可撤销或不可撤销的,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2)根据信用证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加保兑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可保兑信用证。
(3)根据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不同分为:即期付款信用证(L/C by sight payment);
四、银行保函
1.银行保函的含义
银行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L/G)是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资信向受益人开立的担保文件,保证该申请人将正常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若申请人未尽其义务或违约,则由担保人向受益人承担付款或赔偿责任。
2.银行保函的当事人
银行保函的当事人主要有:申请人(applicant)或委托人(principal);受益人(beneficiary)和担保行(guarantor bank)。
3.银行保函的种类
银行保函按不同的贸易标的物和贸易方式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付款保函、补偿贸易保函、来料加工保函、借款保函、租赁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还款保函等。
4.银行保函与信用证的区别
(1)银行的付款责任不同,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而银行保函的担保行可能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也可能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2)银行的付款依据不同,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凭受益人递交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在银行保函业务中,担保行凭受益人递交的违约声明和索赔书付款;
(3)使用的范围不同,信用证主要用于国际货物贸易,而银行保函的使用范围远远大于信用证。
五、不同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在国际贸易中,汇款结算方式具有结算成本低、操作简便的特点,往往容易被进出口企业所接受,在我国已超过40%的外贸业务采用汇款结算方式,但其信用基础是商业信用,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而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信用风险很低,也被很多进出口企业认同,在我国有超过40%的外贸业务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但存在结算成本高手续复杂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