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妇产科护理辅导:卫生技术人员的职务试行条例
发布时间:2012/3/27 22:32:38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卫生技术职务
第二条卫生技术职务是以医药卫生技术应用为主要职责,根据医药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卫生技术职务有明确的职责和履行相应职责必须具备的任职基本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合理结构比例。
第三条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4类:
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师、副主任医卫医字第10号、士
1.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2.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
3.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第八条医士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医医师工作4年以上;研究生班结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医师
1.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师
1.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2.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着、论文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3.做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牛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4.从事副主任医是地方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地方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会同当地科技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卫生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