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形资产的概念和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三个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
2、具有可辨认性;
3、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注意: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
(二)无形资产的内容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1.专利权
一般而言,只有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或者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专利,才能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和核算。
企业从外单位购入的专利权,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专利权的成本。
2.非专利技术
企业的非专利技术,有些是自己开发研究的,有些是根据合同规定从外部购入的。如果是企业自己开发研究的,应将符合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对于从外部购入的非专利技术,应将实际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入账。
3.商标权
企业自创的商标并将其注册登记,所花费用一般不大,是否将其资本化并不重要。广告费一般不作为商标权的成本,而是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如果企业购买他人的商标,一次性支出费用较大的,可以将其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管理。这时,应根据购入商标的价款、支付的手续费及有关费用作为商标的成本。
4.著作权
5.土地使用权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将取得时发生的支出资本化,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记入“无形资产”科目。
6.特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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