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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报关员考点精讲:一般退运货物
发布时间:2012/4/22 10:54:2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退运进出口货物指货物因质量不良或交货时间延误等原因,被国内外买方拒收造成的退运货物,或因错发、错运、溢装、漏卸造成退运的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
  (1)含义:指已经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的退运货物。(但加工贸易退运货物除外)
  (2)报关程序:
  ①退运进口(分两种情形)
  ★要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已经收汇核销:重点掌握要提交哪些单证(参见教材169)
  A、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
  B、加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C、税务局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D、保险公司证明或承运人溢装、漏卸的证明
  E、并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未收汇:重点掌握要提交哪些单证(参见教材169)
  A、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
  B、外汇核销单
  C、报关单退税联
  D、并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海关核实后,不予征收进口税。原出口时,已征收出口税,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税的,自缴纳出口税款之日起1年内准予退还。
  ②退运出口
  ★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
  掌握要提交哪些单证以及退还税款的期限(参见教材169)
  加工贸易退运货物
  (1)若“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未核销,则按加工贸易退运货物报关
  (2)若“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已核销,则按进出境修理运货物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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