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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应试笔记6
发布时间:2012/4/23 16:30:36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二)现金流出
  现金流出由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经营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五部分内容构成.
  (1)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备费、建设期利息以及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四个内容。在固定资产投资的计算中,要注意建设期利息的计算。一般来讲,对于分年均衡(注意:“均衡”)发放的总贷款,其利息的计算原则是当年贷款按半年计息,上一年贷款足额在下一年按全年计息。计算公式为
  每年应付利息=(年初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实际利率(不是名义利息)。
  (2)流动资金投资额来自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要注意的是:流动资金投入的年份,一般是在项目投产的第一年开始投入流动资金,最后一年一次收回。
  (3)经营成本是指总成本费用中扣除折旧费、摊销费、维简费和贷款利息以后的余额。
  其计算公式为
  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费—摊销费—维简费—贷款利息
  计算经营成本时要注意的是,在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是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基础的,因此利息支出就不再作为现金流出,而是进入经营成本中。在自有资金的现金流量表中单列借款利息支出,而经营成本中不包括利息支出。
  (4)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的计算均按有关规定进行,其中所得税额是在项目营运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为零的情况下,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的公式计算出来的。在案例计算中,为简便起见,应纳税所得额一般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总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
  (三)净现金流量
  项目计算期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为各年现金流入量减去对应年份现金流出量而计算的累计净现金流量,即本年及以前各年净现金流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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