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财会金融 >> 会计职称 >> 正文
2015年会计职称初级会计经济法考点练习(8)
发布时间:2012/4/24 23:10:21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多项选择题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交货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正确答案】 B, D
  【知 识 点】民事诉讼
  【答案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长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厦门)的人民法院管辖。

  单项选择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制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B.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C.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正确答案】 A
  【知 识 点】民事诉讼
  【答案解析】(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