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会计师职称《中级财务管理》投资管理精讲(12)
发布时间:2012/4/26 23:06:50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三、静态评价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及特征
(一)静态投资回收期
1.含义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指以投资项目经营净现金流量抵偿原始投资所需要的全部时间。
2.两种形式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
3.计算
(1)公式法(特殊条件下简化计算)
特殊条件
某一项目运营期内前若干年内每年净现金流量相等,且其合计大于或等于建设期发生的原始投资合计。
公式
①不包括建设期的回收期(PP′)
②包括建设期的回收期PP=PP′+建设期
【提示】如果全部流动资金投资均不发生在建设期内,则公式中分子应调整为建设投资合计。
(2)列表法(一般条件下的计算)
不包括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PP′=PP-建设期
∵第6年的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小于零
第7年的累计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大于零
∴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
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PP′=6.95-2=4.95(年)
同理,可计算出所得税后的投资回收期指标分别为7.70年和5.70年。
4.优缺点
优点
缺点
(1)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投资的返本期限;
(2)便于理解;
(3)计算比较简单;
(4)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
(1)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
(2)不能正确反映投资方式的不同对项目的影响;
(3)没有考虑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净现金流量。
5.决策原则
只有静态投资回收期指标小于或等于基准投资回收期的投资项目才具有财务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