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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法规辅导:会计档案的归档
发布时间:2012/4/27 10:50:19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之后,应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中,月、季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为3年:

  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为5年。

  各种凭证、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簿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这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这25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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