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税知识辅导:商业零售企业涉税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12/4/27 20:35:07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商业零售企业
1、购进业务:参见教材P100【例6-28】
[例6-28]某零售商业企业本月上旬购进A种商品2000件,每件进价50元,增值税额8.50元,含税售价65.52元,经甲营业柜组拆包上柜时,发现有200件质量上有严重缺陷,经与供货单位协商,同意退货。如数退出该商品后,收回价款存入银行。根据有关单证,作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00
商品进销差价 3104
贷:库存商品--甲营业柜组 1310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2、销售业务:参见教材P102【例6-30】
[例6-30]某零售商店采用售价金额核算,1999年9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10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700元,同时支付运费100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费普通发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售价为14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税率为17%,假设9月初无期初同类商品的存货,则该零售店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5)月末结转商品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 4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00
3、申报纳税:参见教材P103
商业企业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账务处理与工业企业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