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税知识辅导:存货的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2012/4/27 21:31:33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1、存货
【例1】某工业企业2008年1月-11月对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2008年12月1日起改为后进先出法。该企业当年12月1日的存货账面价值为14000元,结存数量为4000吨,12月3日购入1000吨存货,每吨单价4元,12月20日购入存货1000吨,每吨单价4.2元,12月5日发出存货1000吨,该企业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4万元。计算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14000+4000+4200)÷(4000+1000+1000)×1000=3700(元)
2、按后进先出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4×1000=4000(元)
3、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0-3700=300(元)
4、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0000+300)×25%—(40000+300)×(25%—20%)=10075—2015=8060(元)
借:原材料3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本年利润) 300
【例2】某工业企业2008年10月份有关账户资料如下:
1、纳税会计:
差异率=(5000-3000)÷(40000+60000)×100%=2%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额=20000×2%=400(元)
借:生产成本 20400
贷:原材料 20000
材料成本差异 400
2、纳税审核:
假设差异率=(5000+3000)÷(60000+40000)=8%
发出材料(用于生产A产品)应负担的差异额=20000×8%=1600(元)
借:生产成本 21600
贷:原材料 20000
材料成本差异 1600
◇存在问题:
(1)差异率计算错误;
(2)多转材料成本差异1200元;
(3)对在产品、库存商品和销售成本的影响本别是360、240、600元。(假设分摊比例为3∶2∶5)
◇调账方法:
借:材料成本差异 1200
贷:生产成本 360
库存商品 240
主营业务成本(本年利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0
【例3】某公司(位于市区)2008年度自行汇算清缴入库企业所得税75000元。2009年6月该公司被主管税务机关核查上年将含税收入117000元计入“其他应付款”账户(产品成本8000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7%),超标的业务招待费50000元。
有关计算如下:
1、补交2008年度增值税=117000÷(1+17%)×17%=1700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17000×7%=1190元
3、教育费附加=17000×3%=10元
4、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0000-80000-1190-510+50000)×25%=68300×25%=17075(元)
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①借:其他应付款 117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00
②补结转销售成本,补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17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190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510
③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7075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70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7075
④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7000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19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7075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510
贷:银行存款 35775
⑤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225